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参加人员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公开遴选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阳街18-2号)。
四、报考人员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中专毕业证和本科毕业证);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非统招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大专、本科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公务员录用通知单》《落编单》《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职务),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五)《2023年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六)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曾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流水原件和复印件;如曾在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证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情形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担任乡(镇)领导干部的,需提供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原件;
(八)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提交材料明细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照片装入小信封,外皮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虚报瞒报材料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遴选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以上,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合并缩减遴选名额。
(五)考生可于10月31日在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与省监狱管理局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
(六)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和省监狱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七)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6335933。
(八)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干部警务处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86337950,86318935。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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