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说明
为强化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谋划、整体规划和规范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目的
修订《暂行办法》,旨在解决我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设备不兼容、多头管理、现有制度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的问题,以制度规范指导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科技兴监、科技强警、科技安防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修订依据
修订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三、修订过程
(一)启动修订工作。2021年9月份,省监狱管理局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修订《暂行办法》准备工作,由专人负责。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和对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手修订工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省监狱管理局将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监狱(所)和局机关相关处室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再度予以完善。之后,由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把关,经局党委审定后,于2021年10月21日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计六章28条,对备案管理、建设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五、功能作用
《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顶层设计,推进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统筹和整体规划,提升信息化设备兼容性能、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为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助推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和高质量发展,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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