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报表及说明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是省司法厅管理的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监狱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依法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和改造。
2、监督指导监狱(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生活卫生管理、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负责罪犯保外就医的审批;负责在押罪犯狱内再犯罪的预防和侦破。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
4、负责现代化文明监狱(所)建设。
5、制定直属单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承担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责任,协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劳务合作,组织罪犯劳动改造;负责监狱劳动安全工作。
7、指导管理监狱(所)信息化建设、监狱(所)科技工作,负责监狱(所)狱政设施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8、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人员情况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省直监狱单位24个,独立核算机构24个,具体包括:省监狱局本级、省呼兰监狱、省北安监狱、省牡丹江监狱、省哈尔滨监狱、省泰来监狱、省鸡西监狱、省新建监狱、省女子监狱、省七台河监狱、省六三监狱、省讷河监狱、省凤凰山监狱、省华山监狱、省五大连池监狱、省香兰监狱、省佳木斯监狱、省双鸭山监狱、省松滨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新康监狱、省监狱管理局中转站、省齐齐哈尔监狱、省监狱管理局物资调配管理中心。
省直监狱单位人员编制数为1341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3392人,事业编制数为2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12104人,离休人数为254人,退休人数6521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额为2127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20631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0%;其他收入为648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0%。
2015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6310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190077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6233万元,财政拨款增幅为8.5%,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
公共安全中监狱财政拨款13824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67.0%,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100208万元,比2014年行政运行财政拨款96630万元增加3578万元,增幅3.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1834万元,比2014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722万元增加1112万元,增幅154.0%;犯人生活财政拨款16383万元,比2014年犯人生活财政拨款16084万元增加299万元,增幅1.9%;狱政设施建设财政拨款13011万元,比2014年狱政设施建设财政拨款19249万元减少6238万元,减幅 32.4%;事业运行财政拨款157万元,比2014年事业运行财政拨款149万元增加8万元,增幅5.4%;其他监狱支出财政拨款6608万元,比2014年其他监狱支出财政拨款6221万元增加387万元,增幅6.2%。
社会保障和就业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3628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17.6%,比上年22400万元增加13887万元,增幅6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2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3.7%。其中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49万元;医疗保障财政拨款75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6511万元,比2014年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5887万元增加 624万元,增幅10.6%;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9万元,与2014年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7万元增加 2万元增幅28.6%;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1059万元,比201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1110万元减少51万元,减幅4.6%。
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135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0.7%,比2014年农林水事务财政拨款1373万元减少22万元,减幅1.6%。
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财政拨款2279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额的11.0%,其中: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7695万元,比2014年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6449万元增加1246万元,增幅19.3%;提租补贴财政拨款12047万元,比2014年提租补贴财政拨款9949万元增加2098万元,增幅21.1%;购房补贴财政拨款3051万元,比2014购房补贴财政拨款3734万元减少683万元,减幅18.3%。
2015年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哈外监狱津贴、补贴;二是省直监狱调整基本工资、离退休费。
2015年支出总额为213076万元,比2014年支出总额195944万元,支出增加17132万元,增幅8.7%,其中:基本支出为17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80.3%,比2014年基本支出150256万元增加支出20892万元,增幅13.9%;项目支出为41928万元,占总支出的19.7%,比2014年项目支出45688万元减少支出3760万元,减幅8.2%。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
公共安全中监狱支出144951万元,占总支出的68.0%,比2014年公共安全中监狱支出144773万元增加支出178万元,增幅0.1%,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892万元,比2014年行政运行支出98298万元增加支出3594万元,增幅3.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34万元,比2014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2万元增加支出1112万元,增幅154.0%;犯人生活支出18120万元,比2014年犯人生活支出17854万元增加支出266万元,增幅1.5%;狱政设施建设支出15477万元,比2014年狱政设施建设支出20671万元减少支出5194万元,减幅25.1%;事业运行支出169万元,比2014年事业运行支出169万元持平;其他监狱支出7419万元,比2014年其他监狱支出7059万元增加支出360万元,增幅5.1%。
社会保障和就业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312万元,占总支出的17.0%,比201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405万元增加支出13907万元,增幅6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3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其中: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7590万元,比2014年医疗保障支出7033万元增加支出 557万元,增幅7.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22万元,比2014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23万元增加支出599万元,增幅10.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万元,跟2014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万元增加支出2万元,增幅28.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59万元,比201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03万元减少支出44万元,减幅4.0%。
农林水支出中水利支出1351万元,占总支出的0.6%,比2014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373元减少支出22元,减幅1.6%。
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22813万元,占总支出的 10.7%,比2014年住房改革支出20247万元增加支出2567万元,增幅12.7%,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715万元,比2014年住房公积金支出6532万元增加支出1183万元,增幅18.1%;提租补贴支出12047万元,比2014年提租补贴支出9949万元增加支出2098万元,增幅21.1%;购房补贴支出3051万元,比2014年购房补贴支出3766万元减少支出715万元,减幅19.0%。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与预算数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5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实际支出1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49万元,减少3.2%。
2、“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与上年数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4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15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72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75万元,减幅4.9%。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项支出均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34万元,比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支出679万元,减幅3.6%。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减少支出1262万元;维护费减少支出251万元;培训费增加支出373万元;差旅费增加支出366万元;电费增加支出1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3辆,其中:部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7辆;一般执法用车1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7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1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病犯重大疾病专项补助450万元。项目基本实现了抗结核治疗效果,控制了结核病发病率和传染率,控制了艾滋病狱内传播,降低了机会传染率,最大限度降低了死亡率提高了治愈率。
2、省直监狱民警服装费1541万元。项目保证新招录民警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配齐警;保证原有民警按照既定计划,配发急需警服品种;保证及时供应,全员覆盖,满足基本执法需要。
3、购置“监管通”345万元。按照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项目实现执勤民警每人配备一部。
(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项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项目
1、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中:
20407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704犯人生活:反映用于监狱犯人生活的各项支出,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具购置费等。
2040706狱政设施建设:反映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包括狱政费、教育改造费、劳动改造费、犯人医院及医务所补助费、技术装备消耗费、戒毒及传染病查治费等。
20407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40799其他监狱支出:反映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发生的调犯费、突发事件及预案处置费、特殊案犯经费、驻监武警等机构补助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老残人员经费、罪犯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其中: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共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2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1020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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