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促进监狱机关严格依法履行刑罚执行职能为目标,以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有效提高了全省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监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黑龙江省监狱局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及省政府网站中监狱局网页和监狱局门户网站筹建工作,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责任,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省监狱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形成了以省局政务公开机构为核心,以基层政务公开机构为终端的上下贯通、互为支撑的政务公开体系。
(二)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一是积极更新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开通门户网站。2013年建设并开通了省监狱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单位概况、狱务公开、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各地监狱、法律法规、警察风采、通知通告、刑罚执行公开咨询等板块,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每个信息发布前,均需填写《黑龙江省监狱局网站发布信息审批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部门审查、保密审查、办公室审查、局领导审查等审批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绝对安全。
(三)着力保障政务公开机制有序运行。2013年,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全省监狱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同时,积极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按照《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85条。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局虽然已经建立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们将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扎实做好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细化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2、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坚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监狱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布高质量的信息。
3、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网络应用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高效。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14年3月20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