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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31 08:47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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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4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有效提高了全省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着力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监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并对依申请公开机制及监狱局门户网站完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责任,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充分运用两个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一是认真做好省政府网上公开管理系统的使用。我局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省政府网上公开管理系统,综合运用文字、影像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监狱发展动态等各类信息,并及时答复群众申请信息。二是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加大行业政务公开力度。我局在原有政务公开方式的基础上,加大了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从年初开始,在门户网站上对“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网上公示,并在原有栏目基础上增设了群众路线专栏,围绕监狱中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2014年,按时限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我系统“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实现了网站从单一功能到综合平台的转变。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三项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每个信息公开发布前,均需填写《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审批单》,并予以存档。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指定懂保密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全力确保信息公开的绝对安全。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公开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的问题。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年初,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及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了网上受理、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三是健全舆情监测机制。我局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在重大时间节点,明确了零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立即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按照《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公民通过省政府网上提交公开申请11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公开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我们将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扎实做好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结合实际,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及时发布高质量的信息。三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网络应用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高效。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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