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8-03-21 09:26 来源:局组织宣传处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hljjyj.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宣传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邮编: 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347020;电子邮箱:hljsjyjzxc@163.com)。

一、工作概述

(一)突出重点,推进“五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2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9号)精神,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总要求,分解信息公开任务,扩宽公开载体,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群众对监狱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发布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国家保密局《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黑保局发〔2009〕6号)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的通知》(黑狱通〔2015〕118 号)的各项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前填写《黑龙江监狱信息公开审批单》和《信息保密审查表》,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内容的信息需经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再由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发布,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审查程序,落实了审查责任,把住了信息发布的审查关、保密关和安全关。在省委政法委年度保密工作检查中,省监狱管理局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处理和答复程序,明确了答复责任。对申请涉及基层监狱或者局机关多个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到责任部门逐项落实,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在答复申请时做到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全年有1件依申请公开,做到了及时、规范、有效回复。

(二)深入推进执法权力公开

1、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建立了监狱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加大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开力度,既公开了结果,也公开了工作过程,自觉接受监督。为了确保不涉密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得以公开,省局明确规定,对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由局办公室提供给局政策法规处,再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组宣处)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官方网站中予以公开。

2、深入推进狱务公开。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严格执行狱务公开制度,对社会公众、服刑人员近亲属及服刑人员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应该公开的内容。运用狱内宣传手段,开展狱务咨询、印发《狱务公开手册》、建立狱务公开专栏、监狱报刊、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罪犯教育网等方式,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及时发布服刑人员服刑改造的相关信息;利用局网站建立的狱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刑罚执行等专栏,及时公开监狱工作动态;利用“局长信箱”,及时解答服刑人员近亲属对监狱执法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利用“意见征集”专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刑人员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开信息。二是开通狱务公开热线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狱务公开热线电话的接听、转办和回复工作,并建立基层监狱狱务公开热线电话联络员队伍,保证问题回复上下对接通畅和质量,促进狱务公开深入开展。三是聘请各级各类执法监督员,定期视察监狱执法情况,实施全面监督。全年各监狱聘请执法监督员511人,执法监督员视察监狱90次。四是严格执行狱内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处置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等材料,增强执法透明度。全年各监狱狱内公示、公告18686人;罪犯申诉120件,其中监狱提请法院、检察院处理21件,法院、检察院无回复13件;罪犯提请法院、检察院处理77件,法院、检察院回复2件。控告、检举共20件,监狱自行处理5件,转公安、检察处理11件。

3、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把握舆情收集重点。省监狱管理局与有关舆情信息监测部门合作,对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和狱务舆情进行24小时监测,对网络上出现涉狱信息能在3分钟内抓取并推送到监测员的手机端和电脑端,确保及时获取舆情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和处置。二是把握舆情研判处置方向。省监狱管理局和全省各监狱均建立了《监狱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省监狱管理局成立舆情处置工作总指挥部,各监狱组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健全涉狱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处置和评估联动工作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主动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严重影响监狱发展的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把握舆情回应时效。对重大涉狱舆情快速反应,并把握回应时效。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及有关新闻媒体、网站沟通联系,确保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以及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以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监狱狱务公开专栏、监狱报刊、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开监狱工作动态。同时,在监狱内设置领导信箱、举报电话、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开展监狱长接待日,解答服刑人员家属及社会关注的问题,增强监狱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监狱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局官方网站栏目设立及日常信息更新工作。2017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124条。其中:局官网发布560篇,占总数的45%;“黑龙江监狱”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426余篇,占总数的41%,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138件,占总数的14%。局门户网站自开通以来上线点击量超过32万次,成为监狱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

(三)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作用,扩大公开覆盖面。

省监狱管理局开通局官方微信平台,全年编发信息391篇,90%的信息点击量过千,单篇最高点击率1万余次。在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近期的“全国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司法行政篇”周排行榜中,黑龙江监狱微信公众号一直名次靠前;并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形成联动,扩大了监狱信息传播和公开的影响力。截止到12月30日,新闻媒体刊发报道142篇。

国家级媒体29篇,其中,法制网4篇,人民网7篇,中新网9篇,正义网1篇,新华网1篇,法制日报2篇,中国网2篇,中国书画报1篇,中直党建1篇、中国长安网1篇。

省级媒体113篇,其中,东北网42篇,平安龙江网15篇,黑龙江法制报14篇,龙江机关党建网10篇,黑龙江日报3篇,黑龙江电视台7篇,黑龙江广播电视报4篇,省政府网站5篇,新浪黑龙江1篇,凤凰黑龙江2篇,生活报2篇,今日头条2篇,黑龙江经济报新闻网1篇,其它5篇。

(四)建立完善培训和考核机制。省监狱管理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工作质量。同时,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对政务公开项目的公开率、内容的合格率,公开形式的规范性,公开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指标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常态考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方式为通过网站依申请栏目申请。

(二)答复情况

我局在法定之日内对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向申请人给予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未发生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未发生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由组织宣传处负责,由于组织宣传处不是综合部门,在工作开展和横向沟通上存在不理顺的问题,导致规范性文件的提供不及时和有遗漏的问题。

二是狱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

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继续聚焦依法治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适应监狱工作新常态,继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黑龙江监狱微信平台等综合应用,努力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宣传效果。在传统公开平台和宣传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宽公开载体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会同媒体共同策划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方式等;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借助第三方的网络力量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考评机制。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建立考核清单,将政府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省监狱系统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滕永涛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方式:0451-87183110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9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13001189号-2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方式:0451-87183110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9

备案序号:黑ICP备13001189号-2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585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