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监狱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近年我省监狱执法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监狱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6号)等精神,为加强监狱执法监督员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6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发〔2015〕7号)等精神,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月,组织专人开展管理办法起草工作,认真研究国家、部委等上级单位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2月到3月,先后2次向各监狱(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征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逐条分析、充分研讨,积极吸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五章十六条,包括总则、组织领导、选任、履职和管理、附则,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组织领导”,明确监狱执法监督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职责等内容;第三章“选任”,明确选任执法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选任程序;第四章“履职和管理”,明确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第五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政策链接:黑龙江省监狱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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